2011年2月19日星期六

2006.10.15 - 公平競爭(下)

公平競爭七宗罪,繼續追擊其餘四宗罪。第四宗罪:歧視條約;買一樣東西,但一定要買公司的其他服務,是否公平?第五宗罪:串通投標;各間公司輪流投到標,投標價永遠很高。第六宗:限制供應;故意扭曲市場供應,抬高價錢。第七宗:集體杯葛;想加入市場,但給既得利益者杯葛,想競爭十分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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