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4日星期一

2011-12-10 本地歷史研究者莊玉惜──加強規管往往是「殺檔」先聲

本地歷史研究者莊玉惜──加強規管往往是「殺檔」先聲

各位香港朋友:

九條人命!如孟子所言人皆有惻隠之心,對於花園街排檔大火釀成九死,相信你們的心情與我一樣般沉痛,但是將矛頭直指排檔,真的能慰逝者在天之靈嗎?

作為研究小販歷史的人,曾經兩度翻閱手上的歷史文献,盼望從中找到妥善處理排檔問題的靈丹妙藥,為現在爭論不休的局面提供新方向,惟翻來覆去,總無法找到甚麼「快靚正」的點子來。在1957年廣東道釀成一死的大火,連綿不絕的排檔被歸咎為妨礙救火,災後的確實行了若干措施:嚴禁排檔帳篷採用鋅鐵,通通要改為採較易拆卸的帆布;每段排檔連綿的長度不得超逾一百呎,好為消火車留有通道;檔與檔間又保有若干呎間距。措施或有可借鏡之處,卻稱不上甚麼絕世好橋,思前想後,問題就這樣擱在心坎。時間啲嗒啲嗒地過去,問題纒繞不去,我知道是我的心在呼喚我。既從事小販歷史研究,亦曾投身傳媒,且擁有一個文物保育學位,這麼多重的身份,賦與我有較多能力洞察是次排檔大火所衍生的問題,心終於按捺不下!

看到政府、議員及傳媒簡單化地將茅頭指向小販「祭旗」,不禁顫抖起來,是因感到話語霸權的恐怖。自1847年香港施行小販牌照制度以來,不難發現每逢有大件事,小販首當其衝被當權者「開刀」。上世紀三十年代起,不時爆發霍亂,售賣熟食的小販理所當然地被視為病菌源頭,縱然無法證實街頭食物為病源,官方一句「為大家好」,「殺檔」之聲此起彼落。五十年代,深宵營業的大牌檔常被掃蕩,原因是警方指小偷鼠輩愛圖街頭之便,在大牌檔活動,而無知少女又易在這類「罪窟」給騙下火坑,為「大家好」,掃檔合理之至。在公眾衛生、公眾安全旗幟前,任誰也要退避三舍。正如法國社會學家兼哲學家傅柯所說,當權者高舉「為大家好」旗子,借機嚴加管制民間社會。

是次花園街大火,為政者,遑論政府或議員,為媒體者,遑論電視電台或報章雜誌,一窩蜂地擠在道德高地,責難檔販自私,罔顧人命,儼如檔販是火災黑手。於是「為大家好」,朝行晚拆、扣分制等建議措施變得合理當然。相較之下,檔販諸多抱怨則被標籤為自私自利。有報章訪問實施是項措施經年的女人街檔販後,甚而用上含道德批判的詞語「踼爆」,謂只要付出區區數千元聘搬運公司,朝行晚拆無難度,以指責花園街檔販諸多推搪乃自私行為。遇上檔販在媒體前發難,檔販那討人厭的形象就更加百詞莫辯。

我曾任職記者十年,明白那些畫面或說話特具叫賣力,檔販當街責罵到來視察的區議員肯定是其一,埋怨朝行晚拆建議乃小題大做是為其二。看到這些畫面,相信大家第一個反應是「有無搞錯,咁自私」!但是大家可知在街頭搵食的這幫人的處境嗎?小販向處於社會低層,為脆弱的一群,受各方欺淩,遭勒索、縱火、拆檔乃家常便飯,過去如是,今天如是。說話過火是弱者反抗的典型模式,皆因有冤無路訴。我無意為檔販護航或鼓勵此類言行,確實在史實裡看到不少小販違規的例證,但此種種並不能簡單地歸結為罔顧人命。再細心想想,背後大批沉默的檔販,他們的聲音呢?我們聽到嗎?

無疑如何確保生命安全之餘,又能重拾街頭營生秩序,確是一門學問。無論朝行晚拆,抑或扣分制,都曾在港試行。一九六零年,政府為減少街頭阻塞,勒令報販採用標準設計報紙檔,日日如是朝行晚拆,若干年後,隨著報刊數量愈多,日日清檔顯得不切實際,措施終在六十年代尾取消。至於扣分制的精密度,非大牌檔莫屬,愈十項扣分項目,項項又具特有的扣分方程式,惟任其如何精密總有遺漏,前線執法人員與小販的衝突無日無之,嚴懲僵硬的扣分制最終步上被取消的命運。

歷史告訴我們,凡事禁、凡事罰,故未能達致應有效果,反之令矛盾加劇!我並不反對向小販施以恰當管理,而小販亦有責任在營商之餘,顧及公眾衛生及安全,這是社會共識,毋庸置疑。惟遍尋歷史,找不到一刀切的良方,小販問題一直都十分辣手,前人既未能覓得長治久安之法則,今天匆匆立論,是在開倒車抑或自以為較前人聰明呢?何不趁是次機會認真思考甚麼才是以人為本的小販政策,較諸把小販歸邊於社會對立面,不是更能「為大家好」嗎?各位朋友,希望大家做一個精明的香港人,不要被他人牽著鼻子走。

莊玉惜
2011年12月10日


http://programme.rthk.org.hk/channel/radio/programme.php?name=radio1/hkletter&d=2011-12-10&p=1085&e=162143&m=epis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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