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4日星期一

2011-12-24 前工運領袖韓東方──以第三方介入解決農民土地維權困局

 

尊敬的楊色茂先生、林祖鑾先生,朱明國先生:

身爲一名深信談判和妥協能够解决大部分問題的工運人士,我想借香港家書跟三位先生說幾句話。

相對工人權利,農民土地維權的難度大得多!因爲,工人要求提高工資,針對的是資本家的銀包,政府不用出錢,還能拉動內需。而適當提高工資,可以减少工人流失,對雇主來說也有好處。但農民土地維權却不同,全國各地幾乎所有土地轉讓,都涉嫌官員收受利益等犯罪行爲。農民追討土地權益,其實是要地方官把已經裝進口袋的錢財吐出來。吐出錢財,等于認罪,更可能判刑,甚至判死刑。正是意識到讓步是死路,地方官員才會不斷製造藉口,把一起起農民的經濟維權行動,一步步推向政府與農民之間的暴力對抗。近年來,地方官員成功利用這種將經濟維權政治化的手段,把中央政府綁在自己的生死戰車上,製造了一起接一起有可能避免的悲劇事件,烏坎只是進入公衆視野的冰山一角。

回首百年,辛亥革命前,農民、官員、朝廷之間的關係,與今日何其相似!

以烏坎爲代表的土地維權死結,在于農民對地方官員不信任。農民深信,官員在土地轉讓中收受了利益,因而寄望省政府和中央政府主持公道;而地方官員則意識到,農民維權成功之日,便是自己下馬收監、人財兩空之時,當然要拼死頑抗。要打破這一僵局,最近深圳的一起罷工以及最後勞、資、政府三贏結果,也許可以借鑒。

深圳沙井冠星錶鏈廠,從05年到10年的5年間,工人每天上、下午各10分鐘休息,以及中午20分鐘午飯,都不算工作時間,廠方要求工人每天必須多幹40分鐘,但却不計工資。今年10月中旬,工人罷工,要求補發5年間每人每天40分鐘加班費。廠方表示,這一做法依據的是當地勞動部門的解釋,雙方各執一詞。罷工期間,沙井勞動站、司法局和派出所進駐廠內,向工人提供法律諮詢,但是,工人根本不信任這些政府人員,結果可想而知。

罷工20天後,工人代表找到廣東勞維律師事務所請求協助。勞維律師多年協助廣東乃至全國各地勞工維權,在工人中享有很高聲譽。事務所决定組成律師團介入,幷向深圳司法局和律師協會作了書面彙報。勞維律師介入後,政府人員主動撤出。在律師團協助下,工人選出代表,勞資雙方旋即進入談判。一開始,雙方就談判程式、雙方代表人數、談判中止機制、會場紀律等事項達成共識;廠方答應提供場所,以便員工代表在談判中私下討論,幷且同意,員工代表參與談判計爲工作時間;員工代表則承諾,談判期間停止罷工。三天的談判可謂步步驚險。其間,曾發生工人因爲誤解而威脅再次罷工;廠方也一度質疑員工代表的代表性;僵持階段,部分員工代表更險些退出談判。最後,廠方提出按工人提出的補償總額的百分之七十,分5個月補發加班費。經過諮詢全體員工意見,員工代表决定妥協,接受了這一方案。

從對抗到談判,從互不信任到達成妥協,結果出乎包括工人、廠方和律師團在內所有人的意料。而最讓資方沒想到的是,協定達成之後,全廠工人决定加班,儘量挽回罷工期間的損失。可以說,除了實質內容,這次談判的最大成果是,勞資之間有了互信,今後就算再有利益分歧,雙方也能通過理性談判來解决。

既然,在可信賴的第三方介入下,勞資雙方通過集體談判,從對抗可以走向妥協,幷建起互信,我相信,用同一思路也能走出農民土地維權困局。

剛剛得知,廣東省政府工作組跟村民代表已經達成初步共識,被抓的村民代表將獲釋放,省政府也承認了村民臨時理事會的合法性,這些努力,將事件朝好的方向推出了重要一步,令人欣慰。那麽,有沒有可能,由村民理事會指定一個可信賴的,由律師、會計師、非政府組織、學者等組成的顧問團,在與政府談判以至有可能的訴訟過程中,向村民理事會提供協助,經法治軌道,把村民的經濟利益搞清楚呢?

祝各位聖誕、新年快樂!

韓東方
2011年12月24日

http://programme.rthk.org.hk/channel/radio/programme.php?name=radio1/hkletter&d=2011-12-24&p=1085&e=163634&m=epis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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