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4日星期一

2011-09-24 嶺南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濼生──對教資會新主席的期望


Peter:

很難得你離開大學這麼多年,仍然關心香港高等教育的情況。

2010/11年政府給大學資助委員會的撥款達143億,大學需要向納稅人問責,這是理所當然的。我認為向香港納稅人「問責」,應是指大學的服務必須以服務社會的整體利益為依歸,納稅人的錢用得其所,促進本港全體市民的整體利益,亦應促進人類社會的進步。我們期待我們的大學生能夠成為一群高質素的市民,可以服務他人。作為嶺南大家庭的一份子,我一直以我們的校訓:「作育英才,服務社會」,感到自豪。

為本地社會及人民提供服務意味著我們需要關顧本地社區、市民、和那些作為社區與市民一份子的學生們的需要。這也意味著我們要遠離自私、自大和自我中心。

至於教育的回報,有關的回報應該是對社會的回報。顯然,在一個高度競爭的社會中,要有效地傳達服務社會的訊息並不容易。正是因為競爭已變成我們生活的一部分,我們已習以為常這樣提醒學生:你們須要為自己增值,要在競爭中超越其他人。

正是因為競爭已成為我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們固然不應保護學生免除競爭之。事實上,大學的教職員同樣須面對競爭。一位准教職員,初出茅廬已需要為爭奪大學裡的職位而競爭、現有教職員無不需要為升職而競爭;研究人員也需要為研究撥款而競爭、為爭取在學術期刋發表研究成果而競爭;為爭奪有限的終身職位而競爭等。在巨大的競爭壓力下,要向學生和工作人員宣揚服務的使命,真的實在太困難!

要說服一個面對高度競爭的人去致力服務社會,即是要他作出自我犧牲,難度的確很高。因此,我希望決策者和高校的行政人員可以身先士卒,為我們樹立一個好榜樣,為社會作出更多無私的服務,不求金錢或名譽的回報,以身作則,這大概是大學領導層最起碼該做的事。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教資會)要求我們的大學對納稅人問責,固然十分合理。但所謂問責,應該指決策者應為錯誤的決策而接受譴責、減薪或降職等的後果。但奇怪的是,在今日社會,我們已習慣了由別人去承擔錯誤決策的責任。

當教資會收回部分學額並要求院校競逐該等資助名額時,如果大學所提交的新舉措不能令教資會滿意,他們會失去全部或部分學額。但是受損的是讀不成被削課程的學生!然而,我們根本未能確定獲得額外學額的課程比取代了的課程更有社會效益。即使重新分配可以有達致更高的效率,所有大學均已因這政策的干擾付出執行新政策的代價(Compliance Cost)。教資會本身有責任證明新政策利多於弊。

再舉一個例子:以「果效為本教育」(Outcome Based Education)的倡議為例,按我們所知那是一項非常昂貴的工程。以我所知有部分大學的行政私下承認他們根本不贊同該倡議,但卻不能公開反對教資會的要求。教資會有責任證明出巨資推行該政策物有所值。

教資會在它的運作上不經意地創造了一種新文化:由於它是一個撥款機構, 沒有大學會公開對它的政策說不。教資會大力推動競爭,好像我們香港目前的競爭還未足夠似的。它斥巨資推動大型項目的研究,而大型項目就被標榜為卓越學術的領域,好像說小型項目就不是優秀項目了。剛離任的主席查史美倫說,教資會會於未來九年內,逐步將13 億港元從八校整體撥款中扣減,撥入研究資助局 (RGC)用作競爭性研究經費,供院校競爭申請。大學現時正面對壓力,驅使旗下人員去申請研究資助局的撥款,無需大筆撥款而悄悄地進行有質素的研究的學者,就會被認為對大學的聲譽或財務狀況帶來負面的影響。

對於政府委任鄭維新先生為教資會主席,我是深表歡迎的。我期盼鄭先生為教資會重振旗鼓,以身作則,落實問責文化,善用公帑,致力於香港市民和世界長遠利益,拼棄急功近利短視的眼光和政策。

何濼生
2011年9月24日


http://programme.rthk.org.hk/channel/radio/programme.php?name=radio1/hkletter&d=2011-09-24&p=1085&e=153878&m=epis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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